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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“我想给你讲一个故事。”……
    郑林妹的故乡是一座多雨的南方城市,一年四季,春雨绵绵、夏雨潺潺、秋雨簌簌、冬雨泠泠。
    可她讨厌下雨。
    每到下雨天,她住的阁楼总会漏雨。
    三层自建楼的最顶端,细密的雨丝在瓦片上积累,顺着木头缝隙流下,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。
    为着这多雨的天气,每每出门,她总要在熟悉的位置支起脸盆,否则很有可能一回来,被褥和书本都湿了。
    而她是没有资格向爸爸妈妈求助的。
    “你连这点事都管不好吗?养着你白吃白喝还要给我们找麻烦!”
    这是好一些的境遇。
    应对之策是乖乖闭嘴,自己擦干被褥,实在睡不了的,就拿衣服垫垫凑合一晚。
    再坏一些,或是遥控器,或是随便什么趁手的东西,就会劈头盖脸地砸在她脑门上、身上。
    赔钱货。
    这是她懵懂时就熟知的三个字。
    而比起下雨天,她更讨厌的是潮湿的气候。
    木头腐烂的气味,墙角擦不去的霉斑,永远晒不干的衣服。潮气笼罩了她从五岁到十八岁的记忆。
    但这不是最难熬的。
    最痛苦的是,每当天气阴沉潮湿,她的脚踝就如同针扎斧凿般疼痛,痛觉像火焰一样缠绕,缓缓向上蔓延,直到连天灵盖都被火舌淹没。
    那是她五岁时下楼,踩到了弟弟留在台阶上的玩具,摔下来留的旧伤。
    踝骨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,没有妥善的治疗和修养,左脚的脚踝骨从此用不上力。
    小学的时候,课间跑操结束,在一旁观看的她跟着班级一起回教室,有一个胖胖的男生从后面绕上来,问她,知不知道自己走路的样子很像一只鸭子。
    疼痛灼烧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郑林妹从懂事起一直幻想着这样一个场景——
    她死了。
    怎么死的无所谓。
    重要的是她的爸妈终于意识到了他们有多爱她,抱着她的尸首痛哭流涕。
    “阿妹……我们不该……”
    这个幻想支撑着她。
    在她因为多夹了一口菜被脾气不好的父亲踢踹的时候,在她被弟弟妹妹戏弄、穿着涂满颜料的仅有一件的校服去上学的时候,在她在寒冬腊月洗碗打工的时候……
    她很多次想,为什么爸妈不喜欢她。
    如果说是因为重男轻女,虽然弟弟得到了爸妈最多的宠爱,可他们对妹妹也并非不好。
    只有她。
    后来她想出了一个解释。
    因为她是一个半残疾的人。
    “……像个鸭子。”
    她的成绩不好。
    “你怎么蠢得像个猪一样。”
    她也不够优秀。
    “去把地擦了。”
    她只有家务活做的还算顺手。
    所以爸妈不喜欢她,也是很正常的事。
    靠着幻想带来的那一点点麻醉般的快乐,她说服了自己,她只是一个普通的、父母不懂如何正确展示爱的小孩。
    直到有一天——
    屋宅破旧,父母的低语声声入耳。残疾的女孩读这么多书干什么?厂老板说他儿子看中了林妹,彩礼能给这个数!赔钱货也算能回报我们……
    她的阁楼有一扇狭小的窗,窗外有一颗葳蕤的桂花树、郁郁葱葱。
    她跳了下去,从此再没回过那座城市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凤翔北街有一家名叫zlm的甜品店。
    和这个时代层出不穷的独立咖啡店一样,有着一眼看去云里雾里的名字。
    而和他们不一样的是,店内的甜品和咖啡非常平易近人地维持在了合理的价格。
    第一场寒潮刚过。
    四季分明的京市拥有着格外短暂的秋天,从单薄的卫衣到厚实的羽绒服,街上的行人穿什么的都有。
    早晨九点半,打着哈欠的老板从甜品店后面的房间转出来,熟练地穿起围裙,懒洋洋地将门口的猫爪形牌子从闭店换到了营业中。
    因为价格合适、味道也不差,这家开在中学旁边的小甜品店很受学生和家长的青睐。
    店面不大,老板一个人忙活完全做的过来,但她不喜欢收拾桌椅也不喜欢洗碗碟,索性雇了一个服务员,还能在她出去遛弯的时候帮着看店。
    三十三岁的郑林妹依然喜欢赖床,因此店铺的营业时间也是完全取决于老板起床的时间。天气一冷,自然是愈推愈晚。
    她打开店面灯牌,暖黄的三个大写英文字母亮了起来,还有右下角的一行小字:甜品咖啡生日蛋糕。
    然而这个深秋的早晨略有些不同。
    这是个不算热闹的街区,人流量全靠一条街之隔的中学撑着,不是上下学的时间,不会有多少生意。
    可今天,店门外铺满落叶的人行道上,却立着一位衣着挺拔的男人。
    薄雨里,男人站在树下,没有打伞,细细的雨珠缀满了他的硬挺黑色大衣。
    看不清脸,但身姿挺拔、从容自得。
    和这个街区格格不入,或许是在等人吧。
    郑林妹没有放在心上,看了一眼
    后,就把心思放在了今天的库存盘点上。
    但就她在自己最喜欢的沙发座上窝着刷手机时,店门口的摇铃响了。
    “叮铃。”
    男人带着一身水汽走了进来,鬓发微乱、脚步不疾不徐,五官轮廓分明,薄唇习惯性地轻抿,显出几分矜持。
    他停留在门廊边,眉心微皱,从口袋里抽出了一块折叠好的四方帕,仔细拭去了外衣上的水珠,这才缓步入内。
    环视一圈,小小的甜品店用装饰性书架和绿植隔出了座位,桌椅都是实木的,干净整洁,桌上有用纸巾叠出的小天鹅。
    不知是不是郑林妹的错觉,男人的视线从她脸上一触而过,不敢细看。
    怪人。
    但尽职尽责的老板是不会放过每一个送上门来的客人的。
    “早上好,想喝点什么?”
    男人的视线在墙上的菜单上停留了好久,让郑林妹都忍不住往墙上瞟了一眼,确认上面写着的还是那几款烂大街的美式拿铁。
    “给我一杯热牛奶吧。”
    很少见的选择。
    “好的。”郑林妹起身,从男人身边走过。
    她的左脚是老毛病了,好在近几年注意保养,下雨天倒不会再痛得那么厉害,只是走路时还是上下不平。
    “你的腿……”
    “嗯?”郑林妹有些惊讶地半侧过身。
    成年之后,很少有人会直白地问她这个问题了。
    她是个跛子,却是个漂亮的女人,美玉有瑕是一件憾事。基本上所有人在看到她走路之后,都会或明或暗地投出讶然又惋惜的眼神,却没人会当面提出来,好像这瑕疵还不够明显似的。
    男人紧抿着嘴,脸上的表情讳莫如深。
    郑林妹笑了笑,忽略了这个突兀且冒犯的问题,自顾自地来到柜台后。
    鲜牛乳,用咖啡机的高温蒸汽打发,口感绵密顺滑,和普通加热的牛奶口感不同。
    秋雨似乎又大了一些,街上少见不打伞的人了。
    今年冬天冷得格外早些。
    郑林妹想了想,打开了上个月刚到的咖啡豆,决定给自己来一杯热乎乎的拿铁。
    半自动咖啡机的动作很快,在她给客人的热牛奶顶端撒上小巧的坚果粒时,咖啡醇厚的香气也铺满了甜品店。
    “您的热牛奶好了。”
    奇怪的男人在沙发上落座,盯着印有焦糖色小猫爪的牛奶杯看了两秒,突然开口:“如果店内不忙的话,可以陪我坐一会儿吗?”
    郑林妹的脑子里瞬间转过了好几个念头。
    用各种方式打发追求者还能不伤和气,是她驾轻就熟的技能。
    但在抬眼间,她瞥过了男人的脸,不知怎的,她总觉得,这个不速之客长得熟悉又陌生。
    又是潞城寻来的人吗?
    不…不会的……
    这个人从上到下一丝不苟、沉稳内敛,但仔细看看,光是那块手表就够把这家店来回买下三遍了。
    这让郑林妹难得有些好奇。
    “好。”
    她捧着咖啡,坐在了男人对面。
    “你很喜欢猫吗?”
    这个开场白有些俗套。
    男人说道,视线始终放在牛奶杯上,似乎她脸上有什么东西会刺痛他似的。
    郑林妹啜了一口温热的拿铁,心里想着。这款豆子不错,或许可以考虑做一款秋季限定。
    “对。”
    “那为什么不养一只呢?”
    郑林妹狐疑地抬起眼,狭长的丹凤眼中闪过了警惕。
    似乎男人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了,薄唇轻抿,又补充道:“我是说店里。现在不是很流行的吗?猫咖。”
    “很遗憾,我对猫毛过敏。”
    得到了答案,男人又不说话了。
    他轻轻地捧起牛奶杯,以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,视若珍宝地品尝了一口热牛奶。
    随后说道:“我想给你讲一个故事。”
    他自顾自地说了下去。
    “故事发生在三十一年前的港岛。
    当时,港岛正值回归前夜。虽早已尘埃落定,但港岛势力错综复杂,英派、美派、亲近前党的社团、越南帮、鱼龙混杂的**……一些身家不干净的人心思动荡,一边钻营着试图攀附政届商界,继续做保护伞下的白手套,一边联络着往日的弟兄,寻找最后的退路。
    在这个背景下,当时内地商界领头人,也是璩家掌门人,璩湘怡,被邀请至港岛举行的国际商贸投资论坛讲话。”
    “你知道璩家吗?”
    男人打断了故事叙述,问道。
    日头渐暖,郑林妹对这些名门豪富的了解不过是来自于杂志和电视的绯闻八卦,她思索片刻,回复:“千千希望?”